证券代码:600609证券简称:金杯汽车 公告编号:临2015-081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资产完成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从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如皋投资公司)以零价格购买部分资产,其中,土地139,475.00平方米,厂房建筑物94,113.87平方米,机器设备共341项493台套,上述资产用于商用车生产四大工艺(详见公司2015-022号公告)。
本次交易已取得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同意资产转让的批复,无需其他上级部门审批。
2015年11月4日,北京金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完成金开评报字[2015]第046号《资产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评估目的
因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金杯车辆制造有限公司(金杯车辆公司)拟核实如皋投资公司转让资产价值事宜,金杯车辆公司委托本所对此事宜所涉及如皋投资公司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于评估基准日(2015年10月29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二、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为:如皋投资公司拟转让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与本次评估对象相对应的评估范围具体包括:房屋建筑物共13项,建筑面积94,113.87平方米,账面价值133,929,242.73元;机器设备共341项493台套,账面价值33,809,750.00元,土地使用权3宗,宗地面积共139,475.00平方米,账面价值42,097,321.58元。
三、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分别采用重置成本法和市场法对如皋投资公司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价值进行评估。
四、价值类型
本次评估采用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五、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为2015年10月29日。
六、评估结论
本所认为,除本报告所载明的特别事项说明外,在评估资产现有用途或既定用途不变并持续使用和本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及价值定义、假设及限制条件下,采用重置成本法对固定资产评估、采用市场法对无形资产评估,如皋投资公司之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人民币20,167.94万元,人民币大写:贰亿零壹佰陆拾柒万玖仟肆佰圆整。
本次评估系基于一定评估基准并建立在一系列假设和限制条件基础上的,请报告使用者注意关注本报告所设定的条件。
本报告所载明的评估结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即2015年10月29日至自2016年10月28日)有效。
近日,金杯车辆公司关于此次资产转让事项的产权变更已经办理完毕,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特此公告。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