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08 证券简称:ST沪科 公告编号:临 2024-029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立案,尚未开庭;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科技”)及控股子公司上海益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益选”)为本案原告;
涉案的金额:本次案件涉及的金额为美元3,904,779.70元、人民币
3,332,578.03元 , 其 中 上 海 科 技 涉 及 金 额 为 美 元3,344,477.88元 、 人 民 币
3,332,578.03元,上海益选涉及金额为美元560,301.82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案目前尚未开庭审理,尚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益选与香港石油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石化”或“被告 1”)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与香港石化核心董事及担保人闫飞(或“被告 2”)就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并于近日收到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立案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起诉时间:2024 年 5月 15日
(二)收到案件受理通知时间:2024年 6 月 5日
(三)诉讼机构名称及所在地: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四)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 1: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原告 2:上海益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1:香港石油化学有限公司
被告 2:闫飞
(五)诉讼代理人名称: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二、诉讼的案件事实、理由及请求的内容
(一)诉讼的案件事实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益选与香港石化开展聚苯乙烯产品的购销业务,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的前提下,香港石化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发货义务,涉及货款金额合计美元为 3,780,030.06 元、人民币为 3,280,809.20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香港石化未按约定履行发货义务,应当返还未发货物相应的货款及利息。
(二)诉讼理由
鉴于香港石化未按照约定履行发货义务及返还货款,按照民法典及双方签署的《动产浮动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被告 1 以其设立浮动抵押的自有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其出质的股权向原告返还未发货货款,被告 2 对以上未偿还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因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依法向抵押权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即闵行区人民法院起诉。相关诉讼及合理费用由被告 1、被告 2 承担。
(三)诉讼的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 1 以设立浮动抵押的自有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其出质的股权向原告返还未发货货款美元 3,780,030.06 元、人民币 3,280,809.20元及其相应利息损失,共计美元 3,904,779.70 元、人民币 3,332,578.03 元(利息损失以美元 3,780,030.06元、人民币 3,280,809.20元为基数,按照一年期 LPR计
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暂计算至 2024年 2 月 23 日(含当日));
2、请求判令被告 2 对以上未偿还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3、请求判令本案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由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鉴于上述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公司目前暂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四、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是否还存在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除公司已在临时公告及定期报告中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无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为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委托代理律师在境内对香港石化、闫飞提起诉讼。目前,香港石化已被香港高等法院下达清盘令,针对香港石化的清盘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益选已完成向香港石化清盘人及香港破产管理署的债权申报工作。由于清盘方案尚未最终确定,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五、风险提示
鉴于案件尚未开庭,暂时无法判断该诉讼对公司利润的具体影响。公司管理层将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向香港石化及闫飞等相关方进行追偿,以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诉讼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6 月 8 日
报备文件
1、起诉状
2、诉讼受理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