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08 证券简称:ST 沪科 公告编号:临 2024-006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拟对公司《公司章程》修订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 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
权就董事候选人及非职工监事的监事候选人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 直接向股东大会提名,由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有权就董事候选人及非职工监事的监事 职工监事的候选人提名根据有关法规和本章 候选人直接向股东大会提名,由股东大会 程的规定执行。
审议表决。职工监事的候选人提名根据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关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执行。 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
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第九十九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
第九十九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
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
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大会予以撤换。
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董事会应
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议召开股
东大会解除该独立董事职务。
第一百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
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董事会将在 2 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一百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 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职报告。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 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 如因独立董事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本章
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 时,该独立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独立董
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事填补其缺额后生效。公司应当自该独立董事
提出辞职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补选。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
董事会时生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 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
织功能。推进国有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
党的领导,加强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注
新增 重从青年和产业工人、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
加强和改进党员特别是流动党员教育管理。落
实党内民主制度,保障党员权利,激励党员发
挥先锋模范作用。严肃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
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
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 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
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 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
份)的派发事项。 定具体方案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
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五十九条 ……
(六)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管理层拟定并 第一百六十条 ……
经独立董事提前认可后提交公司董事会、
(六)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
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管理层拟定提交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
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
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后提
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电
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
话、传真、电子邮件等)主动与股东、特
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电话、传
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畅通信息
真、电子邮件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沟通渠道,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
东进行沟通和交流,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充分
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
2、公司因无法满足前述第(三)条规定的 东关心的问题。
条件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
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 2、公司因无法满足前述第(三)条规定的条
件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
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等事项进
分红的具体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
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
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
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
披露。
露。
(七)现金分红政策调整机制
(七)现金分红政策调整机制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长期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长期发展
发展的需要以及外部经营环境,确需调整
的需要以及外部经营环境,确需调整利润分配
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
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
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
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
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
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出,董事会提出的
出,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全体董事
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过半数通同意。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应由
并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发
过。股东大会除采取现场会议方式外,还可以
表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应
采用网络投票方式,便于广大股东充分行使表
由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决权。
以上通过。股东大会除采取现场会议方式
外,还可以采用网络投票方式,便于广大
股东充分行使表决权。
第二百零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本章程如有与
新增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不一致之处,按法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