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2-008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88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海汇通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0,267,384.94 元,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288,429,833.24 元。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 2021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股利。
鉴于公司 2021 年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为保证公司长远、稳健发展,为广大股东持续创造价值,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8 元(含税)。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总股本为 206,282,429 股,以 206,282,429 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152,853.75元(含税),占合并报表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1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表决结果为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现金分红比例已达到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30%,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分红事项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也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程序公开透明,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盈利水平、投资者合理回报、现金流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