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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05 沪市 汇通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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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通能源:关于控股公司签订风电机组采购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0-02-11

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0-01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公司签订风电机组采购合同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公司内蒙古汇通能
    源卓资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资汇通”)就汇通能源卓资巴音锡勒风
    电场4.95万千瓦风电特许权项目,通过招标确定选用维斯塔斯风力技术(中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斯塔斯(中国)”)2MW风力发电机组,双方于2010年2
    月8日签订风电机组采购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同双方
    1、买方:卓资汇通
    卓资汇通为本公司控股公司(本公司直接持有卓资汇通5%股份,本公司全资
    子公司内蒙古汇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卓资汇通95%股份)。卓资汇通为本公
    司开发卓资巴音锡勒4.95万千瓦风电场而专门设立的项目公司。
    2、卖方:维斯塔斯(中国)
    维斯塔斯 (中国)是著名风电设备提供商——丹麦维斯塔斯风力系统有限公
    司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的全资子公司。维斯塔斯(中国)作为维斯塔
    斯全球在亚太地区的生产基地之一,为中国及国际市场提供产品供应和服务。
    二、合同主要内容
    合同标的:24台2MW风力发电机组及相关配件和配套服务
    合同金额:人民币299,8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亿玖仟玖佰捌拾万元
    整)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生效时间:2010年2月8日
    供货期限:2010 年6月至2010年8月
    付款方式:
    预付款为合同总价10%,在合同生效后的十四日内支付;进度款为合同总价
    54%;交货付款为合同总价30%,交货后支付;尾款为合同总价的6%,在每台风机
    的预验收或视同预验收证书签署之后七日内支付。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