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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04 沪市 市北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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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04:市北高新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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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 B 股  公告编码:临 2021-004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以2020年末总股本1,873,304,804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0.12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利润,共分派现金红利人民币22,479,657.65元。

    ● 审议程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75,826,519.3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23,609,248.5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2020年度按照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85,613,204.20元,盈余公积金为人民币77,616,844.25元,资本公积金为人民币3,132,902,639.64元。

    2020年度,公司拟以2020年末总股本1,873,304,804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0.12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利润,共分派现金红利人民币
22,479,657.65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12.79%,分配后的未分配利润余额将结转下一年度。

    二、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现金分红情况的说明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是通过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现处发展阶段及盈利水平,经审慎研究拟定的,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现处发展阶段:

    公司所处园区开发产业是一个资金密集型产业。在项目开发建设阶段具有开
发周期长、资金投入大的特点。报告期内,公司主导的在建项目 2 个,分别为静安市北国际科创社区内的 21-02 地块项目和 22-02 地块项目,总建筑面积达到
42.45 万平方米,总投资预计合计将达人民币 105 亿元,预计将于 2024 年陆续
交付使用;在项目招商运营阶段,特别是近年来公司制定了“租赁为先”的运营模式,通过沉淀中心城区稀缺的产业载体资源为园区全力提升产业集聚的能级,但从短期看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资金的回笼速度。

    鉴于上述分析,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仍处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阶段,为了使公司具有长期可持续发展的竞争能力,2021 年公司将继续加大在产业载体开发建设方面的投入,同时择机获取优质稀缺的新项目。

    2、2021 年公司资金需求方面:

    2021 年,公司将对已交付的市北 区块链生态谷及市北 聚能湾创新社区项
目量身打造招商方案和产业规划,努力引进具有巨大经济潜能的总部型企业和引导关键技术突破的科创型企业入驻,形成市北“数智产业”迭代突破的新增长点。同时,公司将全面加速开发建设静安市北国际科创社区,其中 21-02 地块项目和22-02 地块项目在报告期将有较大资金的投入,公司参股合作的 17-02 地块等项目预计在 2021 年也将有资金的投入。后续,为提高上海市中心稀缺研发用地效率,全力推进低效用地城市更新,公司将启动走马塘区域的整体规划转型,推进研发用地的改造升级,为未来产业发展提供承载空间。

    公司将根据各个项目的开发计划与投资需要,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满足公司需求;同时公司将优化资金使用方案、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力争加快资金的周转,支持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目前在建的产业载体项目的开发建设,以及择机进一步加大土地储备工作。

    三、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经营规模、股本结构、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等方面的因素,同时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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