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市北高新”)董事会编
制了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的《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84 号文《关于核准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北集团”)在内的不超过 10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市北集团以其持有的上海市北高新欣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云投资”)49%的股权参与认购,其他特定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
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以 2015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
的《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沪东洲资评报字[2015]第 0807243 号),欣云投资的整体评估价值为 1,144,658,363.11 元,该评估结果已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备案编号:备沪国资委 201500086),公司与市北集团协商确定欣云投资 49%股权的最终作价为 560,882,597.92 元。
2016 年 8 月 19 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共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股票 176,355,323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15.31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2,699,999,995.13 元,发行股份因尾数原因不足1 股的余额部分 13.04 元由市北集团无偿赠予本公司。
市北集团以其持有的欣云投资 49%股权作价 560,882,597.92 元进行出资,
根据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6 年 8 月 16 日向欣云投资换发的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106332402487R 的《营业执照》,欣云投资 49%股权已过户至公司名下,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已经办理完成。
公 司 已 收 到 其 他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认 购 人 缴 入 的 出 资 款 人 民 币
2,139,117,410.25 元,扣除证券承销费人民币 23,929,999.96 元后,余额人民币
2,115,187,410.29 元,于 2016 年 8 月 19 日汇入公司在浙商银行上海闸北支行
开立的 2900000810120100015138 募集资金专户内。
根据《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等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欣云投资壹中心项目的开发,公司已将募集资金扣除支付给其他中介机构的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直接相关费用 140 万元后的金额
2,113,787,410.29 元,用于增资欣云投资,于 2016 年 9 月 2 日缴存欣云投资在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开立的2900000810120100015007 募集资金专户内。
2017年3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8年2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9年2月2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5月31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9年12月1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76,723.22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9年12月30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市北高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1,895,257.81
元,主要为募集资金存放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 2,115,187,410.29
到账日期 2016/8/19
支付其他中介费用 1,400,000.00
增资欣云 2,113,787,410.29
累计收到利息 1,895,557.81
支付银行手续费 300.00
2019 年末余额 1,895,257.81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欣云投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1,176,475,352.20 元,为收到的募集资金、收到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支付项目开发款后的余额,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金额 2,113,787,410.29
到账日期 2016/9/2
置换前期投入资金 88,310,562.76
支付项目开发款 950,627,601.60
收到利息及支付手续费 101,626,106.27
2019 年末余额 1,176,475,352.2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市北高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
1,178,370,610.01 元,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存储余额(元) 备注
上海市北高新股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 2900000810120100015138 1,895,257.81 -
份有限公司 公司上海闸北支行
上海市北高新欣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 2900000810120100015007 1,176,475,352.20 -
云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上海闸北支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及履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市北高新、欣云投资分别与主承销商
湘财证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如下:
序号 甲方 乙方 丙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 市北高新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湘财证券 增资欣云投资
司上海闸北支行
2 欣云投资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湘财证券 壹中心项目(14-06 地块)的开发
司上海闸北支行 及运营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6 年 9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8,310,562.76 元。
欣云投资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欣云投资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6]
第 31160031 号)验证,欣云投资自 2015 年 10 月 20 日至 2016 年 8 月 31 日止已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88,310,562.76 元,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自筹资金已预先投入金额
1 市北 壹中心项目 2,113,787,410.29 88,310,562.76
合计 2,11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