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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广物: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标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11-14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 ST 广物    公告编号:2024-101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标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或“大信”)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广
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审计服务需求,公司已履行选聘程序。根据选聘结果,公司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本次聘任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其中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4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46.53亿元,收费总额2.4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指拟聘任大信的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0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9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吴育岐

  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该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广汇物流
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吴珊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该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刘会锋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该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多年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业务,近三年累计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2份。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二、审计费用情况

  2024年度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235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
用1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5万元,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专项审核费用为10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动。本期审计费用是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并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三、拟聘任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的选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并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机构信息、人员信息、业务信息等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本次选聘工作符合法规的要求,大信具备应有的执业资格、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需求,审计费用公允、合理。同意将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标准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标准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拟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标准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