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ST 广物 公告编号:2024-099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
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以现场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应参会董事 7 名,实际参会董事 7 名。会议由董事长、总经理刘栋先生主持,董事长、总经理刘栋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李建军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崔瑞丽女士现场出席会议,董事赵强先生、独立董事崔艳秋女士、刘文琴女士视频出席会议,独立董事孙慧女士委托刘文琴女士代为出席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标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标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孙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孙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并发表意见;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赵强已回
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苏坤女士提交的辞职报告,苏坤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其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苏坤女士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苏坤女士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李琛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后附),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李琛女士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并已取得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证明。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103)。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1 月 14 日
附件:
李琛,女,汉族,1994 年 6 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中
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现任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主管;曾任职于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经理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