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4-075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汇集团”)为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 日收到广汇集团出具的《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增持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广汇集团计划自 2024 年 9月 3 日起 6 个月内,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实施增持计划。本次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 1.5 亿元人民币(含),不超过3 亿元人民币(含),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1,230,550,151 股的 2%(即不超过 24,611,003 股)。
●增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230,550,151 股,广汇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新疆广汇化工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持有公司 573,467,09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6.60%;本次增持主体广汇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541,213,92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3.98%。
(三)本次增持主体在本公告披露日之前 12 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亦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广汇集团计划通过增持公司股份以提振投资者信心、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更好地支持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二)本次增持的股东
公司的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
本次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 1.5 亿元人民币(含),不超过 3 亿
元人民币(含),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1,230,550,151 股的 2%(即不超过 24,611,003 股)。
(四)本次增持的实施期限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间为自 2024 年 9 月 3 日起 6 个月内(除
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五)本次增持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增持股份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
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七)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广汇集团拟通过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
(八)其他事项
本次增持计划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同时广汇集团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增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的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有关规定。本次拟进行增持的主体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股份买卖、短线交易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9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