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3-044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机构及保荐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洲兴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62 号)批准,公司向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250,126,582 股,向西安龙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 62,531,646 股股份、向新疆广汇化工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发行 16,455,696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04,011,887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公司聘任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担任该次重大资产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定持续督
导期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鉴于上述交易涉及的募集配套资金未在
法定持续督导期内使用完毕,西南证券对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公司已经于第十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四次会议、2022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等相关事项,公司与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证券”)签署了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协议,聘请五矿证券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机构。
公司经与西南证券协商后,决定终止与其签署的独立财务顾问协议,西南证券不再担任独立财务顾问,其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五矿证券承接,西南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责任。五矿证券
已委派保荐代表人徐峰先生、肖辉先生共同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西南证券及其项目团队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