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3-005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2 月 3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
董事 6 名,实际参会董事 6 名。其中,董事长赵强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崔瑞丽女士、独立董事宋岩女士、葛炬先生现场出席会议,董事鲍乡谊先生视频方式出席会议,独立董事窦刚贵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独立董事葛炬先生出席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 2023 年度新增担保总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 2023 年度新增担保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 2023 年度融资总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 2023 年度融资总额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标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标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董事暨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总经理李文强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文强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并同时辞去董事会战略投资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本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李文强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李文强先生持有公司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已解除限售股份,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相关减持限制性规定。
李文强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及能源物流主业转型做出了巨大贡献,有力地维护了全体股东的权益,助力上市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公司及董事会对李文强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经营发展和战略转型做出的杰出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障公司向能源物流主业转型后高质量发展,完善公司董事会建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提名刘栋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慎核查,认为刘栋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或市场禁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刘栋先生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及聘任的议案》
公司于近日收到总经理李文强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文强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
为保障公司向能源物流主业转型后高质量发展,完善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建设,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慎核查,刘栋先生拥有丰富的生产经营、运营管理经验,能够胜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工作;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或市场禁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公司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离任、提名、审议、表决、聘任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刘栋先生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提高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3 年 2 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第三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第一、三、四、五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 年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2 月 4 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董事候选人及总经理
刘栋,男,1981 年 11 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中级人力
资源师,税务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运营投资部部长、副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