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2-005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标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或“大信”)
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95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52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5 万元,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专项
审核费用为 8 万元。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在全国设有31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26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262人,其中合伙人156人,注册会计师1042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2020年度业务收入18.32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5.6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84亿元。2020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81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49.51亿元,收费总额2.3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0年12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五洋债”案判决本所及其他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所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1年9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维持原判。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近三年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25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组人员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郭春亮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德蓝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卓红英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冯发明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碧水源。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二、审计费用
2021年度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195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5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5万元,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专项审核费用为8万元。本期审计费用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并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及审计费用标准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全面审查了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标准事项的相关文件,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2020年度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同意将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标准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独立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在公司历年的审计过程中,能够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同意将《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标准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聘任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条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在聘期间,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拟定为19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52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35万元,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专项审核费用为8万元,并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标准的议案》。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费用标准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