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1-030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50,880 万元暂时补充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大洲兴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62 号)核准,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于 2017 年 4 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04,011,887 股
(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发行价格为 13.4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4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38,412.24 万元。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7]第 30-00001 号《验资报告》。
(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 年 8 月 14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5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使用期间内,公司实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54,993.77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
至 2018 年 8 月 13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 2018-053 公告)。
2018 年 8 月 28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65,000 万元暂时补充全资子公司新疆亚中物流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使用期间内,公司实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65,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9年 8 月 5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 2019-053 公告)。
2019 年 8 月 9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55,000 万元暂时补充全资子公司新疆亚中物流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使用期间内,公司实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55,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0 年7 月 21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 2020-059 公告)。
2020 年 7 月22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53,5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使用期间内,公司实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53,5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1 年 6 月 1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 2021-029 公告)。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大洲兴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投项 目名称 募投项 目实施主体 募投项 目投
资总额
1 乌鲁木齐北站综合物流基地项目 新疆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69,206.12
2 社区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项目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9,886.59
3 补充流动资金和 偿还 金融机构借 新疆亚中物流商务网络有限责 59,319.53
款 任公司
合计 138 ,412.2 4
2018 年 3 月 16 日,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变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社区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乌鲁木齐北站综合物流基地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新疆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汇领鲜分公司。
2019 年 3 月 15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二次会议、第
八届监事会 2019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乌鲁木齐北站物流综合基地项目” 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19 年 5 月延期至 2019 年 12 月。
2020 年 3 月 10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三次会议、第
八届监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乌鲁木齐北站物流综合基地项目”将项目剩余二期部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至 2021 年 12 月。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投项目名称 募投项 目实施主体 募投项 目投
号 资总额
1 乌鲁木齐北站综合物流基地项目 新疆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乌 69,206.12
鲁木齐汇领鲜分公司
2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金融机构借款 新疆亚中物流商务网络有限责 59,319.53
任公司
3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9,886.59
合计 138 ,412.2 4
截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募集资金投入
的金额累计为 88,449.85 万元(未经审计,下同),募集资金账户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 51,022.23 万元(含利息)。
三、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冷链物流、仓储行业景气度下滑,公司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乌鲁木齐北站物流综合基地项目”实施进度以及生产经营需求和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使用乌鲁木齐北站综合物流基地项目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50,880 万元暂时补充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按时、足额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
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四、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2021 年 6 月 2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五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7份,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50,88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同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3份,审议通过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财务顾问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决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五、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88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提高公司整体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0,88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按时、足额
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六、 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88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经营状况良好,银行信贷信用较高,能够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对资金需求的实际,及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正常进行。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七、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1、广汇物流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 年第五次会议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