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603 股票简称:*ST兴业 编号:2012-047
上海兴业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执行和解变更操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三方签署的变更操作协议
上海兴业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洲控股”)与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三方于2009年12月10日协
议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以及于2011年11月29日补充签定了《补充
协议》,依据上述协议,在公司按进度归还全部贷款本金后,浦发银
行对公司已归还本金对应的欠息不再进行追索,同时豁免相关合同项
下的赔偿责任。三方已根据上述《执行和解协议》和《补充协议》的
相关约定,对两份协议进行了部分履行。
由于整体宏观经济的实际情况和证券业监管要求加强等因素,现
经三方协商,已对《执行和解协议》和《补充协议》操作实施的相关
细节作了部分变更约定并签署《变更操作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1、在公司根据《补充协议》约定的第二期代偿款归还后,浦发
银行同意提前解除00088023、7025990035、7025990036号合同项下本
公司应承担的50%赔偿责任中除赔偿本金2500万元以外的其余赔偿
责任,即浦发银行同意提前免除本公司对人民币2500万元赔偿本金对
应的利息、诉讼费用等赔偿责任,《执行和解协议》中其余赔偿责任
的免除仍按《执行和解协议》和《补充协议》的约定,在本公司代偿
完总额9000万元贷款本金后自动免除。
2、公司承诺:公司非公开发行方案中的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如早
于约定的第三期付款日期2013年12月15日前,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帐
的15日内提前支付归还第三期代偿款项。
3、《执行和解协议》和《补充协议》约定的其他事项均不作变
更,大洲控股仍同意为《执行和解协议》和《补充协议》及《变更操
作协议书》提供执行担保。
二、执行和解变更操作协议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对(2003)沪高执字第 3 号所涉贷款担保责任、赔偿责
任以及相关利息等已经全额计提了预计负债,根据《变更操作协议书》
约定,在《执行和解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的第二期还款 3000
万元获得顺利执行的情况下,浦发银行同意提前对我司应承担的人民
币 2500 万元赔偿本金对应的利息、诉讼费用等免除本公司的赔偿责
任。若该协议顺利履行,上述被免除的赔偿责任将在 2012 年度体现
为公司的收益(非经常性损益)。这将对公司 2012 年度业绩有积极影
响,有利于改善财务状况、进一步促进公司恢复经营及推动重组工作,
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
三.风险提示
鉴于公司目前无流动资金,公司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后继续向大洲
控股借款3000万元专项用于偿还对浦发银行的第二期还款。如该笔债
务无法按期偿还,三方《执行和解协议》及《补充协议》将被终止履
行,该变更操作协议亦无法生效。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兴业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