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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方科: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ST方科: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ST 方科 公告编号:临 2023-030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

            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查,公司股票触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且公司不存在其他触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按照《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自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10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最终申请撤销情况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为准,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不申请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因公司 2021 年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触及《上市规则》第 9.3.2 条“(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
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规定的对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已于 2022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因公司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1 年度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已同时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上述情况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暨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26)。

  二、相关风险警示已消除的情况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显示,2022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451,897,295.37元。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及关于2021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2022年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情况已消除。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和第十三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三、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对照《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进行自查,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公司不存在第 9.3.2 条规定的其他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亦不存在第 9.8.1 条规定的其他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鉴于此,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和第十三届监事会 2023 年
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最终申请撤销情况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为准。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及关于 2021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显示公司 2022 年期末净资产已转正,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情况已消除。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查,公司已不存在第 9.3.2 条规定的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亦不存在第 9.8.1 条规定的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有利于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五、其他说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自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 10 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最终申请撤销情况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为准,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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