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会计师事务所对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保留审计意见的独立意见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科技”或“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该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对审计报告无异议。公司董事会针对涉及事项制定了改进措施,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目标,具有可行性。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就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保留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希望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落实相关改进措施。我们将高度关注相应措施的执行,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说明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方正科技独立董事就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保留审计意见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王雪莉 刘坚 吴武清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