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会计师事务所对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独立意见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科技”或“公司”)2020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1)第 5004号包含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对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包含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对审计报告无异议。公司董事会针对涉及事项制定了改进措施,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目标,具有可行性。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就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希望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落实相关改进措施。我们将高度关注相应措施的执行,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说明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方正科技独立董事就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王雪莉 刘坚 吴武清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