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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科技: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0-08-21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方正科技 编号:临2010-025 号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 年8 月
    20 日上午九点半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大街127 号北大博雅国际会议中心大
    学堂6 号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4 人,代表股
    份309,594,61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1052%。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关于
    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
    公司董事长方中华先生主持。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与宏碁公司签署PC 业务合作协议及授权公司董
    事会及管理层就公司与宏碁公司的合作进行进一步商讨并签署具体协议文件的
    议案。
    由于本项议案中的公司与宏碁公司签署的PC 合作协议为四方协议,其中一
    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故关联股东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在
    审议此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因此2
    参加表决的股份数为53,981,601 股,其中同意票53,981,601 票,反对票0 票,
    弃权票0 票,同意票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李海江律师、马丽雅律师见证了本次股
    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8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