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00601 沪市 *ST方科


首页 公告 上海方正延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配股募集资金的使用说明
二级筛选:

上海方正延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配股募集资金的使用说明

公告日期:1999-04-10

                     上海方正延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配股募集资金的使用及效益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五届十二次会议于1999年4月8日召开,会议对公司1998年9月25日第十七次(9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配股方案及相关条件进行了审议,公司董事会确信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所制定的配股方案及相关条件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配股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1999]12号《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的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关于配股政策和条件的有关要求,具备配股的资格。
    二、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情况的说明
    本次配股方案所涉及的项目为建立和发展计算机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业务体系,至1999年度形成年产销量30-40万台规模。预计该项目全部完成需投入4.5-5亿元。该项目符合公司实施资产重组,加大产业结构调整、重点发展高科技及信息产业的公司发展规划,具有市场发展前景好,并能够形成自身技术优势等特点,投资该项目是必要的、可行的。相信该项目的顺利投产对提高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营业务利润,构建新的主营业务结构将带来极大的贡献。
    三、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经199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经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沪证办(1993)186号批准,于1994年1月4日按10:10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新股,共配售3000万股,配股价格为每股3.5元人民币,总计募集资金10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10447.5万元,到公司最近一期审计报告截止日为止,公司的前次配股募集资金已按“配股公告书”公开披露的用途全部分期、分批投入所列项目,具体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如下:
    1、原计划投资2000万元,实际投资1650万元设立了“上海延中办公用品实业公司”,该公司专业生产办公用机械和晒图纸。截止1998年12月31日,该公司工作开展较为正常,本公司从中获取收益2354.95万元。
    2、原计划投资2000万元,实际投资2000万元全资设立“上海中宝贸易公司”(现注册名:上海巨成实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经营建筑装潢材料、机电配件、五金机电等。94年10月董事会考虑到该公司作为本公司核心企业以及业务开展的需要,决议对其追加投资1000万元。截止1998年7月,本公司从中获取收益304.88万元。1998年10月出售全部股权,获得收益37594.84元。
    3、原计划投资35万美元,实际投资100.3万元,合资创办了“上海海鑫针织时装有限公司”。由于筹建期工作开展不顺利,该公司至今未能正常开业。
    4、原计划投资184万元,实际投资156.6万元,合资创办了“上海程鑫塑料包装有限公司”。截止1998年10月,本公司从此项投资中获取收益44.9万元。1998年10月出售全部股权,产生投资损失50.1万元。
    5、原计划投资5500万元,实际投资5279.8万元,进行商品房投资项目。目前上述商品房尚未交付使用。
    公司前次配股募集资金到目前为止,已按照前次“配股公告书”中承诺的使用计划全部使用完毕,前次配股得以顺利实施和配股资金的及时到位,较好地解决了本公司各项目设立和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问题,对推动公司的原多元化发展战略起到了有利的推进作用。总体来看,公司前次配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基本正常,也较好地发挥了这部分资金的使用效益。

                        上海方正延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九年四月九日


附:前次募股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报告

                      前次募股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报告
                                             华业字(99)第572号
上海方正延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贵公司截至1998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和完整的原始书面材料以及其他证据。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材料和证据发表审核意见。我们的审核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进行的。在审核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具体情况实施了包括调查、取证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的程序。
    (一)前次资金募集情况
    贵公司于1993年10月经第三届四次董事会及第十一次(通信方式)股东大会通过,并报经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批准,向全体股东配售新股3,000万股,配股价为每股人民币3.50元。自1994年1月12日至2月28日止,贵公司共收到股东交来的配股资金为人民币105,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人民币525,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壹亿零肆佰肆拾柒万伍仟元整(¥104,475,000.00元)。
    (二)根据1993年12月10日上海延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增资配股公告增资投向如下(公告中未分项列示投资金额):
    1、全资设立子公司“上海延中办公用品贸易公司”专业生产办公用机械和晒图纸。
    2、全资设立子公司“上海中宝实业公司”以贸易为主,主要经营建筑装潢材料、机电配件、五金机电等。
    3、中港合资创办“上海海鑫针织时装有限公司”,主要生产针织时装。
    4、中港合资创办“上海程鑫塑料包装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塑料包装薄膜、包装袋与目前已投资的“上海龙鑫包装企业有限公司”产品配套。
    5、对原有企业追加投资及商品房投资。
    综合上述总投资近1亿元人民币。
    (三)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1994年1月对全资子公司上海延中办公用品公司货币资金投资人民币16,500,000.00元。贵公司按权益法计入投资收益人民币23,549,520.98元(其中1994年4,286,365.06元,1995年2,531,234.34元,1996年4,400,482.44元,1997年4,644,897.08元,1998年7,686,542.06元。)
    2、1994年1月投资人民币20,000,000.00元全资设立了上海巨成实业公司(原公司拟称名为上海中宝实业公司),1994年10月12日经董事会决议又于12月1日支付了人民币10,000,000.00元作为追加投资。由于未办妥相关手续,故挂其他应收款。贵公司按权益法计入投资收益人民币3,048,818.93元(其中:1994年2,285,254.55元,1995年1,628.82元,1996年754,525.41元,1997年7,410.15元。)1998年10月出售全部股权,获得收益37,594.84元。
    3、1993年5月用借款人民币1,002,575.00元与香港恒邑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上海海鑫针织时装有限公司(在1994年1月用配股款归还了借款)。由于筹建不顺利,该公司至今未开业,无收益。
    4、1994年1月投资人民币1,566,000.00元与香港利程发展有限公司共同设立上海程鑫塑料包装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0%。贵公司按权益法计入投资收益人民币449,291.45元(其中:1995年302,248.76元,1996年124,803.43元,1997年22,239.26元),1998年10月出售全部股权,产生投资损失501,086.58元。
    5、支付人民币52,798,000.00元进行商品房投资。其中:
    (1)1994年1月至9月共支付人民币30,000,000.00元与中国和平深圳公司联合投资深圳平湖镇友谊小区商品房建设。
    (2)1993年11月用借款人民币8,798,000.00元参建普陀区李子园六村六层住宅楼,建筑面积一万平方米(1994年1月用配股资金归还了借款)。
    (3)1995年1月至6月用人民币14,000,000.00元参建上海闵行区莘庄乡东关村7,070平方米的商品房。
    目前上述商品房尚未交付使用。
    以上五个项目共使用募股资金101,866,575.00元。
    经审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运用情况与配股说明书承诺的投资项目相一致。
    我们认为,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贵公司董事会所提供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以及有关信息披露文件内容是相符的。
    本专项报告仅供发行人为本次配股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专项报告作为发行人申请配股所必备的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并对本专项报告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徐逸星  米蕾蕾
    中国.上海.昆山路146号                        1999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