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方正延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配股缴款期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1999年配股方案,已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监管办公室沪证司[1999]012号文初审通过,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1999]88号文批准。《配股说明书》已刊登于1999年9月13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
鉴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国庆休市的安排,本公司配股缴款期特作相应的调整,具体时间如下:
配股缴款起止日期调整为:1999年9月28日至1999年10月18日止(期内证券商营业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
配股股权登记日仍为:1999年9月27日
配股除权基准日:1999年9月28日
特此公告
上海方正延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