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编号:临 2020-010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
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上午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在青啤大厦 1809 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
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其中在青啤大厦参加现场会议的执行董事 3 人,独立董事全部通过
电话连线方式参加并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克兴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以逐项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下列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包括 2019 年度董事会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同意在境内外公布 2019 年年报和年度业绩公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12,788,210,357 元,以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1,350,982,79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
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55 元(含税),分配股利总额为人民币 743,040,537 元(含
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40.12%。
三、 审议通过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师的议案,并同意其年度酬金为不超过人民币 660 万元。
四、 审议通过 2020 年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青岛啤酒财务有限责任公
司以及中国工商银行等 14 家商业银行申请人民币 208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
公司总裁和财务总监在批准的银行授信额度内审批银行贷款、其他融资及票据业
务。
五、审议通过关于青岛啤酒香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公司”)即将到期银行
贷款解决方案。批准由公司继续向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建行亚洲”)出具承诺函的方式,由建行亚洲向香港公司发放一年期港币贷款 3
亿元,用于偿还到期债务。责成公司财务管理总部协助香港公司办理建行亚洲授信
及港币贷款的具体手续。
六、 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七、 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
八、 审议通过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内部
控制审计师的议案,并同意其年度酬金为不超过人民币 198 万元。
鉴于上述决议中第一、二、三及第八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决议召开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内控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的全文和公司
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等文件,与本公告同时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述所有议案同意票数均为 7,没有反对票和弃权票。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