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ST熊猫 证券代码:600599 公告编号:临2021-002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利安达”)。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天健”)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天健已连续 7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公司拟聘任利安达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新聘审计机构事宜与天健进行了事前沟通,天健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 机构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0805090096
4.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 210 号楼 1101 室
5.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
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6. 历史沿革:利安达成立于 1993 年,原系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下属的司局
级事业单位,1999 年脱钩改制并更名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成功转制为利安达。
7. 业务资质: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大型及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金融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 20 多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会计师事务所已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
8.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发起设立了国际会计公司--利安达国际会计网络(Reanda International)。
9. 承办本业务的分支机构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2096609653M
(4)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 100 号湖南文化大厦 B 座 6
楼
(5)历史沿革:利安达湖南分所是利安达在湖南区域设立的专业分支机构,成立于 2008 年。
(6)分支机构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7)投资者保护能力:利安达实施一体化管理,总分所一起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正常法律环境下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人员信息
1.首席合伙人:黄锦辉
2. 合伙人人数: 43 人
3. 从业人员人数(2019 年 12 月 31 日):1262 人(含注师 1262 人,不含注
师 762 人)
4. 注册会计师人数:500 人,较上年减少 10 人
5. 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47 人。
(三)业务信息
1. 2019 年度业务总收入:36,782.58 万元。
2. 2019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7,669.51 万元。
3. 2019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3,433.80 万元,净资产金额 768.85 万元。
4.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2019 年度年审家数 23 家,收费总额 2067
万元,涉及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教育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房地产业,资产均值 68.17 亿元。
5. 是否有涉及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 2019 年末,利安达已累计计提职业风险基金结存余额为 1349 万元,转
制后近三年计提补充职业风险基金为 1993 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5000 万元,共计 8342 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正常法律环境下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利安达没有因在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五)诚信记录
利安达近三年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利安达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 1次,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4 次,受到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具体如下:
类型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刑事处罚 无 无 无
行政处罚 1 无 无
行政监管措施 1 2 1
自律监管措施 无 无 1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本期签字会计师)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许长英,2000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1999 年至 2009
年在湖南永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从事审计,2012 年至今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现任事务所合伙人,未在其他单位兼职。2012开始从事上市公司业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8 年,承办过冠豪高新(600433)、千山药机(300216)、鲁北化工(600727)、湖北广电(000665)、佳沃股份(300268,前身为万福生科)等上市公司财报审计、内控审计、IPO 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本期签字会计师
周砚群,2017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7 年至今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现任利安达湖南分所副所长,未在其他单位兼职。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业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3 年,承办过冠豪高新(600433)、千山药机(300216)和参与过神州长城(000018)、湖北广电(000665)、佳沃股份(300268,前身为万福生科)、国投新集(601918)、惠天热电(000692)、嘉凯城(000918)、誉衡药业(002437)等上市公司财报审计、内控审计、IPO 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质量控制复核人
肖桂香,2014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3 年至今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质量控制复核工作,现任质量部部门经理,未在其他单位兼职。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业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7 年,参与过佳沃股份(300268,前身为万福生科)、湖北广电(000665)等上市公司相关业务审计,并承担过冠豪高新(600433)、千山药机(300216)等上市公司相关业务的质量控制复核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项目人员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及自律监管措施。
3、项目人员的独立性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 100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75 万元,内部控
制审计费用 25 万元,该费用是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工作量以及业务复杂程度等因素确定的,较上一期审计费用相比未发生变化。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83 年 12 月,前身为浙江会计师事务所;1992
年首批获得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1998 年脱钩改制成为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转制成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0 年 12 月成为首批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经营范围为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信息系统审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公司自 2013 年度起,聘任天健担任公司审计服务的外部审计机构。截至2019 年度,天健已连续 7 年担任本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签字会计师郑生军
服务年限为 1 年,签字会计师周毅连续服务年限为 5 年。2019 年度,天健为公
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尚未聘请天健作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亦未开始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开展审计工作。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原因
天健已连续 7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公司拟聘任利安达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新聘审计机构事宜与天健进行了事前沟通,天健对此无异议。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的有关规定,利安达与天健进行了沟通,并未发现可能导致其不能接受公司聘任的事项。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
公司拟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控审计机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审计要求,且综合考虑了相关审计机构的审计质量、服务水平及收费情况。本次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选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没有发现有侵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所拟聘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