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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荒: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0

北大荒: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北大荒        公告编号:2023-003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并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在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 263 号本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王守聪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了审慎审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 号)和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 3 号》有关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对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审慎审核,认为该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 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利润分配决策程序的要求,有利于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未发现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此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 2023 年度预算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本公司董事长王守聪先生、董事马忠峙先生、董事刘化莲女士、董事高建国先生、董事王守江先生为本议案事项的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独立董事)全票(4 票)赞成通过此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对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审慎审核,认为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进行了审慎审核,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及资产状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十一、关于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对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事项进行了审慎审核,认为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总体风险可控,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委托理财额度预计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对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慎审核,认为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适应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的需要,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未发现公司在经营过程、财务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因此,我们对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同意意见。


  十三、关于 2023 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关于 2023 年投资计划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公司负责人 2022 年度绩效年薪兑现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议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下
午 14:30 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 263 号本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按照规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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