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9 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平武县天新硅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经公司第八届二十次董事会审批通过,公司与合作方共同投资成立平武县天新硅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武天新”),作为建设“4×25.5MVA 高纯硅项目
(一期)” 主体,项目总设计产能 6.5 万吨/年,一期 3.25 万吨/年。该项目开
工建设后,因配套保障问题暂停建设。现因当地配套情况改善,经与相关方商议,一致同意继续推进项目建设工作。
公司同意向平武天新增资不超过 1.5 亿元用于项目建设,其他股东同时增
资,预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平武天新 51%以上股份,为该公司控股股东。平武天新公司一期项目预计建设周期 10-12 个月,二期建设手续同步办理中。通过对平武天新增资为其主体建设的高纯硅项目提供资金支持,有利于公司把握现有工业硅存量资源,提升公司工业硅产能规模,稳固公司全产业链供应安全,符合公司多途径扩大工业硅生产规模、促进自身产业链与工业硅下游行业健康发展的战略,对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有积极的作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