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0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以 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 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9名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 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对4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2,000股限制性股 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总股本发 生相应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公司2016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六条和 第十九条条款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公司章程》原条文 《公司章程》修改后的条文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18,432,386元。 818,390,386元。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818,432,386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 818,390,386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
通股818,432,386股。 通股818,390,386股。
除以上修订内容外,《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未发 生变化。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