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4 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预案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浙江传化化学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浙江传化华洋化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因该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新安
股份,证券代码:600596)自 2020 年 4 月 20 日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
过 10 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ee.com.cn 的披露)。
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ee.com.cn 的披露)。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有权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能否取得上述批准以及何时最终取得批准均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相关规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将于股票复牌后继续推进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