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7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副总裁任不凡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2,323,875 股,公司董事、
副总裁姜永平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3,390,059 股,公司副总裁潘秋友先生
持有本公司股份 701,000 股,公司副总裁周卫星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600,000 股,公司副总裁魏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600,000 股,公司副总
裁周曙光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600,000 股。
本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化,减少 63 万股,股份占比数据以公司最新总股本 705,284,633 股计算。
公司董事、副总裁任不凡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2,323,875 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为 0.3295%;公司董事、副总裁姜永平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3,390,059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4807%;公司副总裁潘秋友先生持有
本公司股份 701,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994%;公司副总裁周卫
星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851%;公司
副总裁魏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851%;
公司副总裁周曙光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851%(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4 月 24 日、6 月 1 日、8 月 21 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的披露)。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监高人员任不凡先生、姜永平先生、潘秋
友先生、周卫星先生、魏涛先生、周曙光先生均未实施减持计划。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股东身份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称 (股) 例
任不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323,875 0.3295% 协议转让取得:1,823,875 股
其他方式取得:500,000 股
姜永平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390,059 0.4807% 协议转让取得:2,890,059 股
其他方式取得:500,000 股
潘秋友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01,000 0.0994% 其他方式取得:701,000 股
周卫星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600,000 0.0851% 其他方式取得:600,000 股
魏涛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600,000 0.0851% 其他方式取得:600,000 股
周曙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600,000 0.0851% 其他方式取得:600,000 股
以上占比以公司最新总股本 705,284,633 股计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均未实施减持。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因每股价格未达到减持合理价格区间 15-20 元/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监高人员任不凡先生、姜永平先生、潘秋友先生、周卫星先生、魏涛先生,周曙光先生均未实施减持计划。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