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3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
24日披露了财务总监徐永鑫先生的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
4月2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财务总监徐永鑫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3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496%。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徐永鑫先生未减持股份。公司近日收到财务总监
徐永鑫先生的《辞职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监高“离职
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须提前终止。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徐永鑫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50,000 0.0496%其他方式取得:350,00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减持价格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减持方 减持总金 减持完成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股比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区间
(股) 例 式 额(元) 情况 量(股) 例
(元/股)
徐永鑫 0 0%2019/5/20~ 集中竞 0-0 0未完成: 350,000 0.0496%
2019/11/20 价交易 800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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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已实施
自上述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徐永鑫先生未实施减持计划,期间减持股份数为0股。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已达到
说明:公司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目标。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否
鉴于徐永鑫先生已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其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离职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因此须提前终止减持计划。徐永鑫先生承诺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遵守相关限制性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