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总裁任不凡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323,875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为0.3292%;公司董事、副总裁姜永平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390,059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4802%;公司副总裁潘秋友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70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993%;公司副总裁周卫星先生持有本
公司股份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850%;公司副总裁魏涛先生
持有本公司股份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850%;公司副总裁周
曙光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850%;公司
财务总监徐永鑫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496%。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董事、副总裁任不凡先生、董事、副总裁姜永平先生、副总裁潘
秋友先生、副总裁周卫星先生、副总裁魏涛先生、副总裁周曙光先生、财务
总监徐永鑫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十五个交易日后至未来6个月内,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不超过46万股、60万股、17万股、15万股、15
万股、15万股、8万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分别不超过0.0652%、
0.0850%、0.0241%、0.0212%、0.0212%、0.0212%、0.0113%。减持价格区间
为15元/股—20元/股。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称
协议转让取得:1,823,875股
任不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323,875 0.3292%
其他方式取得:500,000股
协议转让取得:2,890,059股
姜永平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390,059 0.4802%
其他方式取得:500,000股
潘秋友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01,000 0.0993%其他方式取得:701,000股
周卫星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600,000 0.0850%其他方式取得:600,000股
魏涛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600,000 0.0850%其他方式取得:600,000股
周曙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600,000 0.0850%其他方式取得:600,000股
徐永鑫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50,000 0.0496%其他方式取得:350,00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披露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日期
任不凡 240,000 0.0340%2018/12/13~2019/3/14 11.49-13.21 2018年10月9日
姜永平 380,000 0.0538%2018/6/6~2018/7/24 18.00-19.30 2018年5月12日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 计划减持 竞价交易减 减持合理价格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拟减持股份来源 拟减持原因
数量(股) 比例 持期间 区间(元/股)
任不凡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 2019/5/20~ 价格区间:15-20 控股股东传化集团有限公司转让给公司高管团队 个人资金需求
460000股 0.0652% 2019/11/20 的股份;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
超过:460000股
姜永平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 2019/5/20~ 价格区间:15-20 控股股东传化集团有限公司转让给公司高管团队 个人资金需求
600000股 0.085% 2019/11/20 的股份;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
超过:600000股
潘秋友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 2019/5/20~ 价格区间:15-20 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 个人资金需求
170000股 0.0241% 2019/11/20
超过:170000股
周卫星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 2019/5/20~ 价格区间:15-20 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 个人资金需求
150000股 0.0212% 2019/11/20
超过:150000股
魏涛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 2019/5/20~ 价格区间:15-20 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 个人资金需求
150000股 0.0212% 2019/11/20
超过:150000股
3
周曙光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 2019/5/20~ 价格区间:15-20 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 个人资金需求
150000股 0.0212% 2019/11/20
超过:150000股
徐永鑫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 2019/5/20~ 价格区间:15-20 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 个人资金需求
80000股 0.0113% 2019/11/20
超过:80000股
4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证
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副总裁任不凡先生、董事、副总裁姜永平先生、副总裁潘秋友先生、副总裁周卫星先生、副总裁魏涛先生、副总裁周曙光先生、财务总监徐永鑫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