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证券代码:600596 公告编号:2017-005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6年度经营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
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00万元至10000万元。
(三)本期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681.69万元。
(二)每股收益:-0.3928元。
三、本期业绩预盈的主要原因
2016年度业绩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下半年公司主导产品草甘膦、有机
硅产品市场价格有所回升,产品毛利率也有所上升。同时公司通过优化经营策略,降本增效,提升了经营效益。(二)公司收到的2016年度搬迁损失补偿金6715.65万元计入营业外收入。(三)公司出让杭化新材料5%的股权,对方于2016年12月 30 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手续,按会计准则规定,增加公司当年投资收益2084.84万元。(四)公司相关会计估计(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的调整也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上述事宜均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
四、其他说明事项
(一)公司下属子公司较多,部分子公司财务快报有待进一步核对和校正。
(二)公司及下属工厂建德化工二厂涉及环境公益诉讼,要求公司及建德化工二厂等3家单位和2名自然人支付环境污染治理费用2274万元和律师费用12万元及案件受理费15.55万元(公司已于2017年1月7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公司已对此案于2014年末计提了或有负债400万元,目前公司已委托律师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上诉,涉及金额暂时无法判断。
(三)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16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