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 2024-014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鉴于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实业”或“公司”)母公
司 2023 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为保障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
远利益,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同时也
不进行送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 1,159,206,321.49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565,976,657.01 元,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1,236,494,148.28元,2023 年末未分配利润为-670,517,491.27 元。
鉴于中孚实业母公司 2023 年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经董事会研究,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同时也不进行送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中孚实业母公司 2023 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23 年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同时也不进行送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该利润分配方案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现状、未来经营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