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 2024-011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持有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豫联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077,248,82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86%。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豫联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 933,027,16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 86.61%,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3.2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豫联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厦门豫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豫联”)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117,248,82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86%。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豫联集团及厦门豫联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 933,027,160 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 83.51%,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27%。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3 月 8 日,公司收到豫联集团通知,豫联集团债权人根据河南省郑
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豫 01 破 24 号之一裁定批准的《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约定,解除部分股份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 6,485,062 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0.6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6%
解除质押时间 2024 年 3 月 7 日
持股数量 1,077,248,821 股
持股比例 26.86%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933,027,160 股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86.61%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3.27%
根据豫联集团通知,豫联集团表示将继续积极协调债权人履行《重整计划》安排,推进已清偿债权相应比例的股票解除质押工作。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暂无后
续质押的计划,若计划发生变动,豫联集团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
务,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豫联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剩余被质押股 剩余被质押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剩余被质押股 份数量占其所 份数量占公司
(股) (%) 份数量(股) 持股份比例 总股本比例
(%) (%)
豫联集团 1,077,248,821 26.86 933,027,160 86.61 23.27
厦门豫联 40,000,000 1.00 0 0 0
合计 1,117,248,821 27.86 933,027,160 83.51 23.27
公司将持续督促豫联集团按照《重整计划》严格履行清偿义务及办理相应股
票解除质押相关工作,维护公司控制权稳定。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
关注公司公告信息,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4 年 3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