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 2023-060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持有公司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豫联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077,248,82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86%。本次豫联集团解除司法冻结477,182,975 股后,其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司法冻结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豫联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厦门豫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豫联”)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117,248,82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86%,本次解除司法冻结后,豫联集团及厦门豫联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司法冻结情形。
一、本次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2023 年 9 月 1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
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3 司冻 0911-1 号),豫联集团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解除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解除冻结股份 477,182,975 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44.3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1.90%
解除冻结时间 2023 年 9 月 11 日
持股数量 1,077,248,821 股
持股比例 26.86%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 0 股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0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豫联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077,248,82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86%,豫联集团一致行动人厦门豫联持有公司股份 4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豫联集团及厦门豫联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117,248,82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86%。
本次豫联集团解除司法冻结 477,182,975 股后,豫联集团及厦门豫联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司法冻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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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