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 2023-053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持有公司部分股份解除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豫联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077,248,82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81%。本次豫联集团解除司法轮候冻结20,605,080 股后,其持有公司股份无司法轮候冻结情形,累计被冻结股份仍为477,182,975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 44.3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8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豫联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厦门豫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豫联”)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117,248,82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81%;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为 477,182,975 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 42.71%,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88%。
一、本次股份解除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2023 年 7 月 18 日,公司收到豫联集团通知,豫联集团所持公司 20,605,080
股股份已被解除司法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解除轮候冻结股份 20,605,080 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91%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51%
解除冻结时间 2023 年 7 月 14 日
持股数量 1,077,248,821 股
持股比例 26.81%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 477,182,975 股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44.30%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1.88%
豫联集团正在积极解决剩余司法冻结事项,暂不存在平仓风险或强制过户风
险。如有相关进展,豫联集团将及时通知公司,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豫联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情况如
下:
剩余被冻结股 剩余被冻结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剩余被冻结股 份数量占其所 份数量占公司
(股) (%) 份数量(股) 持股份比例 总股本比例
(%) (%)
豫联集团 1,077,248,821 26.81 477,182,975 44.30 11.88
厦门豫联 40,000,000 1.00 0 0 0
合计 1,117,248,821 27.81 477,182,975 42.71 11.88
注 1:本次豫联集团解除的为司法轮候冻结 20,605,080 股,累计被冻结股份保持不变,
仍为 477,182,975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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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