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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95 沪市 中孚实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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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95:中孚实业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0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8-050

债券代码:122093        债券简称:11中孚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4月18日召开。会议以现场方式表决,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年 4月 2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及《河

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年 4月 2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为10,218,442.91元,加上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189,332,707.36元,截至本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9,114,264.45元。

    2017年,受供热季限产和煤矿区域性停产等影响,公司经营出现亏损,为保证公司铝精深加工项目的流动资金需求,公司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17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年 4月 2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

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2018年,公司将继续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度金融机构授信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度业务计划和财务预算,公司董事会申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及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18

年度向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该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8-051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贺怀钦先生、崔红松先生和薄光利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开展铝产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8-052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签订<供用电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相关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8-053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8-054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18 年-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8-055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安阳高晶铝材有限公司在林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的3,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8-056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拟于2018年5月11日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8-057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