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92 证券简称:龙溪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0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拟对《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
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内容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十七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第四十七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 ……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
股计划; 计划;
1 (十七)审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应 (十七)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以授权董
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 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 百分之二十的股票,该项授权在下一年度
行使。 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
(十八)审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应
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
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
使。
第一百二十七条 独立董事的职权 第一百二十七条 独立董事的职权
为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独立 为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独立
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 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
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还具有以下 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还具有以下
特别职权: 特别职权:
(一)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 (一)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
2 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 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或高于公司
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公司经审计 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关联交易)应
净资产值的 5%的关联交易)应当在独立董 当在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后,提交
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 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在作出判断前,可
议;独立董事在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 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专项报告,作为其判
介机构出具专项报告; 断的依据;
…… ……
第一百三十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 第一百三十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
列职权: 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
报告工作; 报告工作;
…… ……
3 (十七)审议以下关联交易; (十七)审议以下关联交易;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提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提
供担保除外)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 供担保除外)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
交易; 易;
2、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提 2、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提供
供担保除外)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 担保除外)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且未达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 到股东大会审议权限的关联交易。
以上的关联交易。 (十八)依据公司年度股东大会的授
(十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权,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
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董事会对公司重大事项和问题进行决策 百分之二十的股票。
前,应当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十九)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对公司重大事项和问题进行决
策前,应当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拟与关联人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拟与关联人达
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高于 3000 万元且高 成的关联交易总额高于 3000 万元且高于
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公
公司董事会必须在做出决议后两个工作 司董事会必须在做出决议后两个工作日内
日内报到交易所并公告。该类关联交易在 报到交易所并公告。该类关联交易在获得
4 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对于此类 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公司独立董事、
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应当对该交易是否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对该关联
对公司有利发表意见,同时公司应当聘请 交易发表意见,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就
独立的财务顾问就该关联交易对全体股 该关联交易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是否公
东是否公平、合理发表意见,并说明理由、 平、合理出具结论性意见。
主要假设及考虑因素。公司应当在下次定
期报告中披露有关交易的详细资料。
第二百一十七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 第二百一十七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
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 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
5 利的原则,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 利的原则,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 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控股股东、实际
际承担能力。 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应当提供反担保。
二、审批情况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八届十七次董事会及八届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意见。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备案等事宜,上述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