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92 证券简称:龙溪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2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3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
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净利润
171,224,136.40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948,160,525.24 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 2020 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3 元(含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
股本为 399,553,571 股,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 45,149,553.52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30.18%。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召开七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同意此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此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项予以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主业所处行业特点以及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相吻合,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现金分红比例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三年(2018~2020 年)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分红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也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长远利益。
2、公司七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我们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3、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现有总股本 399,553,571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13 元(含税),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召开七届二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现金流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本次现金分红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性资金需求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