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590:泰豪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未解锁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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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0590 证券简称: 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 临 2015-046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未解锁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 201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吴斌先生已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 触发了《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所规定的回购注销情形,同意将吴斌先生已获授予尚未解锁的共
计 40 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506,325,712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0.6 元(含税),
该方案于 2015 年 6 月 24 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
定, 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
细、配股、缩股及派发现金股利等事项,则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和数量应按规
定作相应调整,故本次回购价格为人民币 4.14 元/股,回购总价款为人民币
1,656,000 元。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619,645,072 元减少至
619,245,072 元。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公告如下:
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合法有效债权文件及相
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
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资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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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原件及
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
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
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申报登记地点: 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高新大道 590 号泰豪信息大厦
5 楼
申报时间:2015 年 7 月 15 日至 2015 年 8 月 27 日 9:00-17:00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791-88110590
传真:0791-88106688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