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 榕泰 公告编号:2024-035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3 月 7 日
以书面、电话、微信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发出召开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5 名,实到董事 5 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的董事 3 名),董事长张微女士主持会议,公司的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审查,认为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
摘要)》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欺诈或者舞弊行为以及其他重大错误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56,532.23万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99,829.78万元。鉴于公司2023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不满足利润分配的条件,且综合考虑公司2023年度完成了司法重整工作,尚需进一步拓展业务发展规模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审查,认为公司已建立起较为完整、合理、
有效的内控管理体系,相关内控手段已基本覆盖企业运营的各个环节,能够防范并及时发现公司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重要问题,切实保障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565,322,316.38元,实收股本为1,478,469,890.00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创造更大的经营效益,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高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2023 年度董事薪酬情况及 2024 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审查,认为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以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未来发展的实际情况和经营成果等方面综合确认和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此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及 2024 年度
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审查,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以及 2024 年度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成果以及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等方面综合确认和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张微、夏春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
10、审议通过《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0)。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