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 榕泰 公告编号:2024-037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东榕泰”)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56,532.23 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99,829.78 万元。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现金流充裕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分配利润的 10%。
鉴于公司 2023 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3 年度不满足利润分配的条件,且综合考虑公司 2023 年度完成了重整工作,尚需进一步拓展业务发展规模,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同意 5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度
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