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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榕泰: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08

*ST榕泰: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 榕泰        公告编号:2023-058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6 月 5 日、6 月 6
日和 6 月 7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
情况。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高大鹏先生处于被北京市顺义区监察委员会留置及立案状态,公司暂无法联系其本人。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6 日收到债权人的《告知函》,债权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7 日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
号:2023-05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的文件,申请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因 2022 年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的相关规定,若揭阳中院受理申请人对公司重整的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正常,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6 月 5 日、6 月 6 日和 6 月 7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
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因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2 条第(二)项的规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6 日收到债权人的《告知函》,债权人以公司不能清
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
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7 日披露的《关于被债权
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的文件,申请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4、因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高大鹏先生处于被北京市顺义区监察委员会留置及立案状态,公司暂无法联系到其本人。

  5、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自发布《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以来,媒体对该事件做出相应报道。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6、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申请人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受理文书,申请人的申请是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公司股票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公司股票因 2022 年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的相关规定,若揭阳中院受理申请人对公司重整的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

  3、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揭阳中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揭阳中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恢复持续经营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部分涉及的已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选定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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