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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89 沪市 ST榕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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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榕泰: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ST榕泰: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 榕泰      公告编号:2023-039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停牌日期为 2023 年 4 月 26 日。

   实施起始日为 2023 年 4 月 27 日。

   实施后 A 股简称为*ST 榕泰。

   实施后 A 股股票代码仍为“600589”,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将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
停牌 1 天,4 月 27 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A 股股票简称由“ST 榕泰”变更为“*ST 榕泰”;
  (二)A 股股票代码仍为:600589

  (三)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3 年 4 月 27 日。

    二、实施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已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23 年 2 月修订)》第 9.3.2 条第(二)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公司股票在 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实施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2 月修订)》第 9.3.4 条的规
定,公司股票将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停牌 1 天,2023 年 4 月 27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公司股票于 2020 年度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
订)》第 13.9.1 条第三项的规定;2021 年度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2 年 1 月修订)》第 9.8.1 条第一项、第三项和第六项的规定;2022 年 5 月
20 日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第 9.8.1 条第五
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022 年 6 月 27 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已全部归还完
毕。公司股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第 9.8.1条第一项情形已消除。

  2023 年 4 月 24 日,经大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内部控
制审计报告》(大华内字[2023]000182 号),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股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第 9.8.1 条第三项情形已消除。


  2023 年 4 月 24 日起,公司因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2
月修订)》第 9.3.2 条第二项的规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四、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2023 年,公司仍面临严峻的考验,公司将全力筹措偿债资金,妥善处理债务危机,在稳定经营的基础上,努力实现收入规模的增长,力争扭亏为盈和净资产的转正,使公司尽快满足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主要措施如下:

  1、在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的纾困支持下,公司将进一步推进土地处置进度,加速资金回笼,最大化降低公司债务危机,恢复良好的资金流动性;

  2、努力改善公司财务状况,缓解资金压力,以财务管理为重点加强公司管控,加大应收账款回收力度,改善资金流;

  3、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集中现有资源夯实主营业务,充分发挥核心业务优势,提高盈利能力;

  4、进一步强化企业的内控管理,提升公司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强化降本增效工作力度,进而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效率及运营水平,尽最大努力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五、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若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 2 月修订)》第 9.3.11 条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风险提示或者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因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2 月
修订)》第 9.8.1 条第五项和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因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2 月修订)》第 9.3.2 条第二项
的规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2 月修订)》第 9.8.4 条规定,
公司将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七、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证券部

  联系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揭东经济试验区

  电话:0663-3568053

  传真:0663-3568052

  电子邮箱:600589@gdrongtai.cn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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