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广东榕泰 公告编号: 2021-035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自查发现,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通过资金往来的形式形成了资金占用的情形,占用余额合计为 58,946.09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4.69%。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金占用具体情况
根据《关于做好上市公司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广东证 监局发〔2020〕139 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的指示精神,为规范公司治理,及时排查风险,保障广大投资者的权益,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监事会就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自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宝生先生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合计58,946.09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4.69%。
二、资金占用的清偿情况
截止2021年4月29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宝生先生已返还现金人民币36,305.318万元;同时公司与广东宝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基投资”)共同签订的《股权转让终止协议》约定:公司于
2019年6月28日收取的股权转让款22,640.772万元无需退还,该笔款项全部用以抵消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宝生先生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的资金余额。鉴于揭阳市佳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富实
业”)的股权已于2019年12月12日过户在宝基投资名下,双方同意在《股权转让终止协议》生效之日起3日内,办理佳富实业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即恢复为由公司持有佳富实业100%股权)。
至此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宝生先生及其关联方已完成了全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还方案。
三、资金占用的整改措施
在发现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立即采取了如下措施:
1、积极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宝生先生进行沟通,督促杨宝生先生尽快解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在此期间杨宝生先生通过变卖资产、股权及向金融机构贷款等多渠道、多措施积极筹措资金,并已全额归还占用的上市公司资金,消除对公司的不利影响,保障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公司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强化重点部门的职责,要求公司管理层加强对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方资金往来等事项的培训和学习,要求公司及子公司全体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证券监管规则,提高公司员工法律及风险意识防范内控风险,提高持续规范运作能力,坚决杜绝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事项再次发生。
3、经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后,宝基投资于2019年6月28日向
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22,640.772万元,剩余52,828.486万元股权转让款未支付,根据原签订协议约定,宝基投资需补偿逾期未付款
388.45万元(按银行同期利息上浮30%计算),上述未支付款项及补偿款性质为原股权转让合同内约定的转让款,且佳富实业的资产一直处于为上市公司借款提供抵押状态,不属资金占用。
四、会计师专项审核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以下简称“资金占用表”)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华专字[2021]第007536号《关于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通过在审核过程中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必要的程序后,认为资金占用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广东榕泰公司2020年度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
五、风险提示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9.1条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