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广东榕泰 公告编号:2021-029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以书面、电话及电子
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职工监事黄林纯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和要求,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是地反映出 2020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监事会提出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 2020 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关联方转让子公司股权暨解决部分资金占用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的议案》;
本次涉及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要求,有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相关会计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公司监事会同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通过《监事会关于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通过《监事会关于对<董事会关于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1、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及违反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召集人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