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广东榕泰 公告编号:2018-018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5月1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揭东经济试验区公司接待中心8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33,640,93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7.304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杨宝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管均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332,378,035 99.6214 1,231,900 0.3692 31,000 0.0094
2、议案名称: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332,378,035 99.6214 1,262,900 0.3786 0 0.0000
3、议案名称: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332,378,035 99.6214 1,186,900 0.3557 76,000 0.0229
4、议案名称: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332,378,035 99.6214 1,262,900 0.3786 0 0.0000
5、议案名称:2017年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332,378,035 99.6214 1,262,900 0.3786 0 0.0000
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332,378,035 99.6214 1,262,900 0.3786 0 0.0000
7、议案名称: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332,378,035 99.6214 1,231,900 0.3692 31,000 0.0094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332,330,035 99.6070 1,214,900 0.3641 96,000 0.0289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继续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332,280,035 99.5921 1,340,900 0.4018 20,000 0.0061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议案名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序 (%)
号
4 2017年 10,944,930 89.6550 1,262,900 10.3450 0 0.000
度利润 0
分配预
案
8 关于公 10,896,930 89.2618 1,214,900 9.9518 96,00 0.786
司2018 0 4
年度向
金融机
构申请
综合授
信额度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
律师:叶伟明、康宇慈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