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用友网络 股票代码:600588 编号:临 2021-070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
授予权益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076 人调整为 2,062 人。
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0,462,100 股调整为 10,372,100 股。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召开
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7 月 23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8 月 9 日,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21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激励计划中 14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具备成为激励对象的资格,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和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1 年8 月 2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
励对象由 2,076 人调整为 2,062 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10,462,100 股调整
为 10,372,100 股。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规定,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董事会本次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已经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决议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
五、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认为:
鉴于激励计划中 14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具备成为激励对象的资格,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和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2,076 人调整为 2,062 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10,462,100 股调整为 10,372,100 股。
除前述 14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具备成为激励对象的资格外,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结论意见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认为: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及调整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不符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特此公告。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