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公告编号:临2024-011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新华医疗”)就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23 号)核准,新华医疗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54,900,098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83,564,291.24 元,
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7,325,377.4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1,276,238,913.79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3 年 2 月 14 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于 2023 年 2 月 14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60 号)。公
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843,308,715.17
元,其中:本年度使用 843,308,715.17 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 843,308,715.17 元,募
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442,696,493.95 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276,238,913.79 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 9,766,295.33 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
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
2023 年 3 月,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
建投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集资金项目“高端精密微创手术器械生产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新华手术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手术器械”)提供借款,2023年 4 月,公司及子公司新华手术器械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上述协议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序 开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专户用途 募集资金余额
号 主体 (元)
新华 中国工商银行 16030011292 新华医疗高端医疗装备研
1 医疗 股份有限公司 00332605 发检验检测中心项目和补 88,525,209.54
淄博高新支行 充流动资金
新华 兴业银行股份 37901010010 制药小容量制剂智能化生
2 医疗 有限公司淄博 0928542 产装备产业化项目 96,792,442.60
分行
高端精密微创手术器械生
新华 招商银行股份 53190008661 产扩建项目、高性能放射
3 医疗 有限公司淄博 0116 治疗设备及医学影像产品 155,410,698.21
高新分行 产业化建设项目和补充流
动资金
新华 中国银行股份 20784708900 基于柔性加工生产线的智
4 医疗 有限公司淄博 2 能制造及配套项目和实验 87,317,035.72
高新分行 室系列产品产业化项目
新华 招商银行股份 99900979151 高端精密微创手术器械生
5 手术 有限公司淄博 0666 产扩建项目 14,651,107.88
器械 分行
合计 442,696,493.95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
币 843,308,837.80 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新华医疗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
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 16,883.86 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不含税)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 98.57 万元,合计置换募集资金人民币 16,982.43 万元。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公司子公司新华手术器械为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之“高端精密微创手术器械生产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新华手术器械股权激励事项的实施使公司募集资金项目“高端精密微创手术器械生产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为确保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募集资金项目“高端精密微创手术器械生产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新华手术器械提供借款不超过 20,872.59 万元,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借款期限自借款实际发放之日起不超过 5 年,新华手术器械可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提前偿还或到期续借,借款利率参考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资金使用需求,分批次拨付上述借款。提供借款的募集资金将专项用于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
2、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
2023 年 12 月 26 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延期的核查意见。
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变的情况下,对除“基于柔性加工生产线的智能制造及配套项目”外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原预计达到预定可使 调整后计划达到预定可
序号
用状态日期 使用状态日期
1 高端精密微创手术器械生产扩建项目 2023 年 12 月 2024 年 9 月
2 制药小容量制剂智能化生产装备产业化项目 2023 年 12 月 2024 年 9 月
3 新华医疗高端医疗装备研发检验检测中心项目 2023 年 12 月 2024 年 9 月
4 高性能放射治疗设备及医学影像产品产业化建设项目 2023 年 12 月 2024 年 9 月
5 实验室系列产品产业化项目 2023 年 12 月 2024 年 9 月
延期原因:受部分募投项目采购、验收、交付进度延迟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经公司审慎研究,为维护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提升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
延期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保障措施:本次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投项目投资金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项目已实施部分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项目建设期间的延期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质量,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