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医疗”)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据
此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与通讯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11 名,实到 11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玉全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 2024 年主要指标预算:(1)计划研发费用 45,000~48,000 万元;(2)
国际营业收入与 2023 年度相比增长不低于 30%。
特别提示:本预算为公司 2024 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指标,不代表公司 2024 年
盈利预测,也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本预算能否实现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总股本 466,681,989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现金 5.00 元(含税);同
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
此议案需经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等项目的服务,聘期一年。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
定 2024 年度审计费用共计 189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150 万元;内部控制
审计费用 39 万元)。
此议案需经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下属子公司的经营需要,公司拟为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持股比例 担保额度
序号 公司名称
直接 间接 (万元)
1 淄博众生医药有限公司 60% 33,000
2 淄博昌国医院有限公司 100% 1,000
3 合肥东南骨科医院 55% 2,000
4 成都康福肾脏病医院有限公司 60% 500
5 驻马店和谐医院有限公司 60% 1,000
6 成都英德生物医药设备有限公司 100% 15,000
7 苏州浙远自动化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80% 2,400
8 山东新华医学检验技术有限公司 100% 500
9 苏州远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100% 3,000
10 北京威泰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65% 3,000
11 上海秉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89.60% 6,000
12 上海泰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100% 60,000
13 山东新华医用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100% 2,000
14 新华医疗(海南)有限公司 51% 5,000
合计 / / / 134,400
上述担保中,公司对上海泰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泰美”)的担保包含 8,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系用于担保上海泰美与其供应商施乐辉医用产品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之间合同项下的债务。若此保函担保额度未全部使用,可用于其他业务担保。
此议案需经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 2024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玉全先生、李孝利先生、周娟娟女士回避表决。
公司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 2023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予以相应授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的生产经营计划,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全年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其中主要包括:
序号 授信银行名称 授信额度
(万元)
1 中国邮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华光路支行 80,000.00
2 齐商银行淄博支行 80,000.00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74,000.00
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张店支行 50,785.00
5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 50,000.00
6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
7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 45,000.00
8 中信银行淄博分行 35,000.00
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 30,000.00
10 浙商银行济南分行 30,000.00
11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 30,000.00
1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支行 25,000.00
1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张店支行 20,000.00
1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 20,000.00
15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20,000.00
1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 10,000.00
17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 10,000.00
合计 659,785.00
所获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及保函;申办票据贴现、国内保理、贸易融资及内保外(内)贷业务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与贷款银行具体协商有关前述业务的利息、费用、期限、利率等事宜,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各项授信合同(协议)、承诺书等一切与前述业务有关的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公司承担。
此议案需经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