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编号:临 2023-038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
会议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以通讯和书面方式发出通知,据此通知,会议于 2023
年 7 月 7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 3 名,实到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
席牟乐海先生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提名,公
司第十一届监事会候选人为:牟乐海。
此项提名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为有效。
根据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职工代表董事和职工代表监
事的决定》,选举李绪贵先生和苗娜女士出任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监事会换届后,第十一届监事会由牟乐海、李绪贵、苗娜组成。
监事候选人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盛本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
议案》
上海盛本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盛本”)成立于 2009 年 1 月,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00 万元,其中新华医疗持股 36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60%;
自然人陈晓民先生持股 24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40%。上海盛本主营业务为向
制药生产企业的粉液双室袋产品生产、研发、测试等提供专用膜。
为提高上海盛本产能,提升公司制药装备板块核心竞争力,公司和陈晓民先生拟同时对上海盛本增资。本次增资价格以资产评估报告为基础确定,根据北京坤元至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上海盛本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涉及的上海盛本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京坤评报
字[2023]0064 号),以 2022 年 11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上海盛本股东全部权
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的评估结论为 4,007 万元,最终评估结果已经国资管理单位备案确认。经上海盛本股东协商一致,本次增资前上海盛本 100%股权作价 4,000 万元,在此基础上由新华医疗和陈晓民先生向上海盛本增资合计人民币6,260 万元,其中公司增资 6,000 万元(90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陈晓民先生增资 260 万元(39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上海盛本注册资本为 1,539万元,其中新华医疗持股 1,26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81.87%;自然人陈晓民先生持股 279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18.13%。公司已将本次作价情况上报国资管理单位,最终作价以国资管理单位批复为准。
本次增资的标的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更。本次增资的金额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需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增资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此增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收购下属子公司上海秉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1.07%股权的议案》
上海秉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秉程”)成立于 2013 年 7 月,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00 万元,其中新华医疗全资子公司山东新华医疗(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华”)持股1,027.937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68.53%;北京东方国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东方国为”)持股 316.063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21.07%;上海圆桐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156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10.40%。上海秉程的经营范围为从事医疗器械(一类、二类、三类)(详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批发、进出口,商务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在生物科技领域内从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为了加强与上海秉程的协同作用,促进上海秉程的发展,上海新华拟收购北京东方国为持有的上海秉程 21.07%的股权。
本次股权收购采用资产基础法对上海秉程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根据北京坤元至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山东新华医疗(上海)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上海秉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京坤评报字[2023]0379 号),以 2023 年 2 月 28 日为评估基准日,上海秉程股
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评估结论为 2,391.30 万元,最终评估结果已经国资管理单位备案确认。经上海新华与北京东方国为协商,上海新华拟以人民币 316 万元收购北京东方国为持有的上海秉程 21.07%的股权。此次收购完成后,上海新华持股 1,344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89.60%;上海圆桐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156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10.40%。
本次收购股权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更。本次交易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需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交易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收购资产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若本次交易顺利实施,有利于促进子公司上海秉承的发展。本次事项的审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此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收购下属子公司苏州远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1%股权的议案》
苏州远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远跃”)成立于 2012 年 5 月,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其中公司持股 4,95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99%;
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浙远自动化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浙远”)持股 5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1%。苏州远跃的经营范围为制药、食品机械及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制药食品自动化工程的施工及工程技术服务。
为有效利用苏州远跃现有土地和厂房完成专有技术产品的研发,进一步优化苏州远跃股权与业务发展协同性,提高决策效率,新华医疗拟收购苏州浙远持有的苏州远跃 1%的股权。
本次股权收购采用资产基础法对苏州远跃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根据北京坤元至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苏州远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京坤评报字[2023]0380 号),以 2023 年 2 月 28 日为评估基准日,苏州远跃股
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评估结论为 4,882.25 万元,最终评估结果已经国资管理单位备案确认。经公司与苏州浙远协商,公司拟以人民币 9.84 万元收购苏州浙远持有的苏州远跃 1%的股权。此次收购完成后,苏州远跃变更为新华医疗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收购股权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更。本次交易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需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交易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内部股权调整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有效布局新产品研发,同时助力子公司苏州远跃运营提速及可持续发展,本次事项的审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此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7 月 8 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1.牟乐海:男,汉族,1986 年生,中共党员,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历任东海证券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山东能源集团规划发展部副经理;山东颐养健康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主管、资产运营部副部长(主持工作)、规划发展部副部长(主持工作)。现任山东颐养健康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部长;山东国欣颐养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山东颐养健康集团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新华医疗监事会主席。
2.李绪贵:男,汉族,1966 年生,中共党员,高级政工师。历任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局长办公室秘书、董事会及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行政处副处长、办公室行政处(保卫处)副处长;山东颐养健康集团医养(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山东颐养健康产业发展集团康养研究院高级政工师、秘书长;新华医疗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3.苗娜:女,汉族,1982 年生,中共党员,中级会计师。历任山东鲁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人员;新华医疗财务部科长、审计部科长、审计部科长(主持工作)。现任新华医疗职工代表监事、审计部副部长。